10.17 全国首个扶贫日

2014/10/16 0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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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8月29日,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,专题研究部署全国首次“扶贫日”系列活动工作,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。
 
会议指出,《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“扶贫日”的批复》同意自2014年起,将每年的10月17日 设立为“扶贫日”,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会议强调,全国扶贫系统要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,按照依法合规、节俭务实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首次“扶贫日”活动,使之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、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公益活动。
 
自2014年起,每年的10月17日 为“扶贫日”。
 
设立“扶贫日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,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,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、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、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,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 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,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,必将发挥重要作用。